機務維修簡介

機務部門簡介

  • 本公司因營運型態之所需計成立DHC 6-400型機4架及BK-117 B-2直昇機2架等2型機隊,基於支援度之考量,採專業分工、統籌管理之原則,以保持各航空器符合持續適航標準、確保飛航安全及有效維持機隊運作。
  • 證照之獲得:
      • 依民用航空法之規定航空器維護工程師需經學/術科檢定合格,由民航局發給檢定證後,方得依核定之維護計畫執行各項修護工作。
      • 本公司目前持有合格之維護工程師檢定證計有:
        B1 航空器機體型別及發動機型別維護檢定證17員
        B2 航空電子維護檢定證1員
        B1+B2 維護檢定證8員
  • 工廠總面積:
      • 棚廠(台北、台東)計1500平方公尺(含庫房、一般設備)。
      • 本公司飛機主要基地及直昇機主要基地分別位於台東豐年機場及台北松山機場;均備有適量的通信裝備和軟體,諸如電話、傳真機、電子信箱與其它適用的裝備。
  • 飛機維護計畫:
      • 整年度機隊所需執行之例行定期檢查、主要附件更換、飛機稱重、緊急裝備換裝、適航檢查或重大修改工程等所排訂之計畫。
      • 在符合各型航空器維護計畫要求下,排定航機所有定期維修和檢查之時限與週期,包括規劃各項定期更換件檢查時距之管理。
      • 每日管制航機實際飛行時數、起降次數與曆日時間,依據維護計畫兼顧機隊營運及維修需求,據以執行各種維護工作。
  • 維修廠輪轂能量:
      • 本公司依民航法規06-01A之規定,籌建飛機主、鼻輪轂之翻修能量。
      • 機務人員經專業訓練,依原廠之技術資料執行維修、清潔、檢查、修理、組裝及測漏檢視。
      • 組裝完成之輪胎及庫儲備用外胎
        組裝完成之輪胎及庫儲備用外胎
        輪轂與外胎分離之壓床
        輪胎打氣之防爆箱
  • 維修廠電瓶能量:
      • 依據民航法規06-01A之規定,籌建飛機電瓶之充放電能量。
      • 機務人員經專業訓練,依原廠之技術資料執行翻修、修理、檢查及測試。
      • 多功能充放電機
        1550 CML充放電機
        電池電壓感應器
        充電妥之電瓶
  • 停機線維護:
      • 飛行線每日維護包括:飛行前檢查、飛行中檢查及飛行後檢查,內容包含燃油、滑油、輪胎氣壓、飛機系統測試及360°目視檢查等。
      • 飛行前檢查(1)
        飛行前檢查(2)
        飛行中檢查(1)
        飛行中檢查(2)
      • 機務人員應於每日航機飛行之前50分鐘到場執行飛行前檢查工作,航機始可飛航,每次航機落地後至下一次飛行前執行飛行中檢查,航機最後一次落地後執行飛行後檢查。
      • 飛行後檢查(1)
        飛行後檢查(2)
        飛行後檢查(3)
        飛行後檢查(4)
  • 安全管理機制:
      • 安全管理委員會為本公司安全管理決策機制,下設航務、機務、品管、簽運,四個安全落實小組負責執行安全管理系統(SMS)。
      • 委員會每月定期開會一次,每年至少一次檢視公司安全政策與目標、安全管理的成效及配置公司安全管理所需資源。
      • 航務、機務、品管、簽運處主管與第一線SMS專業人員組成安全落實小組,定期每三個月召開會議乙次,並隨時針對部內發生不安全事件召開危害識別與風險評估會議,藉以緩解事件所造成之傷害。
      針對不安全事件召開危害識別與風險評估會議,以緩解事件所造成之傷害

年度定檢維俢

      • B-55571 年度大檢直尾翅檢查
        滑油添加 &螺旋槳檢查
        定檢完工後的工單確認及品管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