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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座位乘客須知
依據交通部頒布「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07-02A) 第 42條」規定及民航通告「AC121-003出口座位安排計畫(Exit Seating Program)」「---航空器使用人應依訂定出口座位安排計畫,該計畫應包含定義各型別航空器之緊急出口、座位安排程序、機場資訊及緊急出口座位旁乘客須知卡,以提供相關作業人員使用---」。
本公司將「出口座位乘客須知」(卡)公布如下:
出口座位乘客須知

乘坐出口座位之旅客必須有意願、且有能力在緊急情況下執行被賦予之義務。若您不瞭解運務人員的解說、或不明白出口座位乘客須知內容、或不確定是否能於緊急狀況下執行出口座位的各項協助事項、或無協助意願,敬請告知運務人員為您更換座位。

為確保客艙安全及遵守民航法規之相關規定,出口座位乘客需符合下列選擇標準:
  1. 雙臂及雙腿有足夠體能、活動力及機動性執行下列事項:
    (1)可向上、向旁及向下觸及緊急出口,並操作緊急出口裝置。
    (2)能抓、推、拉、轉或以其他方式操控機械裝置。
    (3)能推撞或以其他方式開啟緊急出口。
    (4)能迅速到達緊急出口。
    (5)能迅速撤離。
  2. 年齡大於15歲的乘客。
  3. 能瞭解航空公司所提供書面之有關緊急撤離說明或飛航組員口頭指令者。
  4. 無需在他人的協助下就能執行航空公司所賦予之協助事項者。
  5. 沒有視力障礙,能順利執行航空公司所賦予之協助事項者。
  6. 沒有聽力障礙,能順利執行航空公司所賦予之協助事項者。
  7. 能適時傳遞訊息給其他乘客者
  8. 無需照顧幼童或其他隨行者。
  9. 不會因執行被賦予之協助事項而遭致傷害。
在緊急狀況發生時,飛航組員無法協助的情形下,就坐於出口座位乘客,請您在航機疏散時,協助執行下列事項:
  1. 就坐於緊急出口位置。
  2. 能依照飛航組員口頭指引或手勢,協助機上乘客完成撤離準備。
  3. 能辨識緊急出口之位置、瞭解打開緊急出口之說明及開啟緊急出口。
  4. 評估、選擇一條安全逃生路徑盡速遠離飛機。
  5. 能協助機上乘客迅速撤離。
  6. 能於撤離後協助集合乘客與飛機保持安全距離。
德安航空公司感謝您及歡迎您的搭乘9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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